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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隆富祥煤矿瞒报矿难 多部门涉嫌包庇
2021-12-14  浏览:104
         煤矿发生事故,应于一小时内上报,这是国务院白纸黑字的明文规定;对于瞒报的处罚也不可谓不严厉: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规定,逃瞒报谎报将被从重处罚,标准要选择处罚幅度内的较高值甚至最高幅度。然而,重罚之下为何仍有矿难瞒报?
裕隆富祥煤矿
        转移尸体封锁消息 瞒报矿难
        近日接到知情矿工举报,2021年1月15日凌晨3时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裕隆富祥煤矿井下发生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了解,死者名为白兰成,系山西省岢岚县神堂坪乡黑峪村人,现年55岁。事故原因是,死者与当班工人退出工作面时将收起电缆放在掘进机盖上,死者坐在上面把持电缆线,因一名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临时司机操作不当,将掘进机突然折臂,导致掘进机与顶板发生挤压,就此将白兰成当场挤死,同班同岗弟弟白玉碧亲眼看着自己的哥哥当场毙命。
        事故发生后,该煤矿并未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以及主管部门,而是选择了违规清理现场,毁灭证据,转移尸体,封锁消息。
        接到举报之后,记者来到矿方与家属私了的地方进行跟踪拍摄。1月18日,记者来到陕西省神木市大柳塔镇,发现裕隆富祥煤矿把死者的尸体转移到此处,尸体存放在私人殡仪馆内,私下与死者弟弟等家属在大柳塔镇彤安宾馆协商赔偿事宜,经过数天的交谈最终以高额的赔偿金200万私了封口,而且矿方要求死者尸体就地火化后运回老家安葬。
        记者得到消息后也住在彤安宾馆,死者家属住在彤安宾馆等待协商,其间矿方每天上午驾驶蒙kzx930长城皮卡车与蒙KRZ316长城车接送家属到殡仪馆进行祭奠。
        多部门涉嫌包庇 至今无人担责
        在陕西神木大柳塔几天的调查之后,记者随后又到死者生前所在的村庄进行了解,多位村民证实了白兰成是在内蒙古伊金霍洛旗煤矿(裕隆富祥煤矿)上出事了,更确切的事实是,白兰成的父亲向记者讲述:“兰成今年55岁,没想到在矿上出事了,去时候还好好的,结果过年呀抱回一个骨灰盒,两个儿子都去了,结果是兰成没有回来,孙子白雪峰30岁,孙女白银霞嫁在临汾了,现在孙女婿还在矿上给开车了。”
        记者向白兰成弟弟和弟媳了解到,白兰成是2021年1月15日死于裕隆富祥煤矿井下事故。据白兰成弟弟和弟媳讲述:“煤矿为了瞒报矿难,让我们在政府部门调查时候说假话‘没有这回事’,矿方还答应让我和媳妇继续呆在矿上干活,结果等待事故平息后,就不让我们在矿上干活了,打发了我们。”
        就此起事故,记者向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能源局,乃至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能源局等多部门反映,但是市县两级部门辩称,经过调查该起事故不存在,因此记者又向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举报,接电话(0471-4821818)的女性工作人员让记者向网上举报电话12350进行举报,接电话的男性工作人员进行了登记了。
        随后,内蒙古自治区应急厅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回电(0471-4825191)称,12350热线接电话的人员只负责接电话,他们也不知道煤矿事故属于哪里管辖,煤矿事故应急厅不监管,应该是煤监局和能源局管辖,让记者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和能源局反映。
        无奈之下,记者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进行了反映,0471-6659443接电话的女性工作人员让记者拨打0471-5221718业务处室进行反映。该处室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称,0471-5221718是办公业务电话,登记了还得走手续,电话不能录音,举报电话原来网上公布过,现在最捷径的就是能源局官网有个局长信箱进行反映。
        多部门反映之后,首先接到的是一名陌生人的来电,邀约记者见面,最终拒绝。数十天之后,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一位男性工作人员回电(0477-8599468)称,接到举报后局领导安排伊金霍洛旗能源进行调查,经调查没有发生瞒报事故行为,对此记者提出质疑是否能保证调查真实,该工作人员称“伊金霍洛旗能源局给我们局发的正式文件,3月份就接到过举报就调查过,8月30日我们接到自治区能源局等部门的核查,再次做出调查,没有发生过。”
        记者质疑此起事故的调查结果,该工作人员讲道:“我只是一个值班人员,给您做出回复,如果您有新的线索,或者其他线索,我可以向领导再次反映,您也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记者又拨打0471-6648989电话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进行了反映,一位男性工作人员做了详细登记,就在登记结束之时,该局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接过电话说:“今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下过一个规定,事故是属于地方能源局或者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管,我们这里不让受理了,由他们查处,按人家的规定我们没权管这个事情。”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工作人员苏广平(音)电话0471-5221718回复称,经过调查,并没有找到矿方孙经理(电话15044923678)、死者白兰成、白二(白兰成弟弟)和媳妇等,希望记者能提供死者家属的电话或者更详细的信息,令人不解的是,记者经过多方了解获得详细的事故情况,但是该局却未能找到或者说没有事故发生。
        之后,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信箱也得到回复,称该起事故不存在。
        国家应急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是一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犯罪行为,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针对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的问题,中纪委明确提出要“倒查20年”,截至2020年10月26日,共有534名官员“倒”在“煤炭领域”中,随后仍然有“涉煤”官员落马。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裕隆富祥煤矿一起安全事故涉嫌瞒报,竟然有如此之多的政府主管部门包庇,因此我们呼吁国家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严肃查处那些涉嫌违法乱纪的官员,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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