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设备
神木新窑煤业被罚10万元 一氧化碳超限报警92次未及时处理
2021-12-01  浏览:111
         日前,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监察分局发布对神木市新窑煤业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煤安监罚〔2021〕50039号。因新窑煤矿井下一氧化碳传感器累计超限报警92次,分局下达责令整改指令后,矿井未及时改正,对该单位罚款10万元。
神木新窑煤业
        据煤安监罚〔2021〕50039号行政处罚书中显示, 该单位2021年11月3日至4日,新窑煤矿井下一氧化碳传感器累计超限报警92次,分局下达责令整改指令后,矿井未及时改正,导致11月19日至20日时井下一氧化碳传感器再次累计超限报警11次。
        上述行为违反了《 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监察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神木新窑煤业罚款10万元。
        据 企查查 显示, 神木市新窑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1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杰,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 注册地位于榆林市神木市麻家塔乡枣稍峁村。
神木新窑煤业
        ( 来源: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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